勞資專欄 員工福利 告別短期用人思維!久任移工退休金制度上路,企業轉型「長留久用」的契機

告別短期用人思維!久任移工退休金制度上路,企業轉型「長留久用」的契機

員工福利 2026-03-25
告別短期用人思維!久任移工退休金制度上路,企業轉型「長留久用」的契機 - UniHR 由你人資

 

勞動部新制:
自2026年4月1日起,在同一個雇主底下工作滿10年的藍領移工,需納入退休金提撥,且採「舊制退休金」方式辦理。

 

最近開始有企業在問:「4月開始移工也要開始提撥退休金,會不會有影響?」 因應目前台灣正面臨嚴重的缺工潮,若你的企業人力結構剛好聘用了大量藍領移工,就符合政府極力推動「移工留才久用方案」,希望能把資深、好用的移工留下來變成長期戰力。

 

這項移工退休金新制並非針對特定產業,而是針對聘僱模式,像有許多資深移工的老牌工廠、專案人力轉調高的營造商、流動率不一的中小型加工廠...等,都要注意這次的法規調整!這次的調整,其實不是退休制度變了,而是適用的人變明確了

 

 

 

移工退休金新制 - 適用對象與條件

 

 

1. 誰是留才對象?

並非所有移工都要提撥退休金,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個「標籤」:

 

  • 藍領移工: 在工廠、公司上班的移工 。
  • 同一雇主: 必須是一直在同一間公司服務 。
  • 滿 10 年: 年資累計要達到 10 年 。
  • 排除對象: 家裡的看護、幫傭(家事移工)不適用,因為他們本來就不在《勞基法》保障內 。

 

例:想像公司有一位印籍員工阿旺,他在你的工廠待了 9 年,明年 4 月剛好滿 10 年,這時候公司才需要開始為他存退休金 。但如果阿旺中間換過老闆,年資就會重新計算 。

 

 

2. 錢怎麼算?(提撥方式)

 

這次新制採用的不是我們一般勞工熟悉的「新制 6%」,而是「舊制退休金」 :

 

  • 不用補往事: 雇主不需要去補提撥過去那 10 年的錢,而是從「滿 10 年的那一個月」才開始存 。
  • 存入專戶: 需設立退休準備金專戶,雇主每個月要提撥薪資的 2%~15% 到專門的退休金帳戶裡 。

 

例:這就像是原本公司只需付阿旺月薪,現在阿旺變成「老員工(滿 10 年)」了,政府規定雇主每個月要額外幫阿旺存一筆錢到一個「公家戶頭」裡,當作他以後退休的保障 。這筆錢是額外的成本,但不是從阿旺薪水扣,是老闆要出的 。

 

 

新法重點 關鍵內容
時間點 2026 年 4 月 1 日起
核心制度 勞基法「舊制」退休金
提撥比例 約 2%~15%(依勞基法舊制規範)
性質 強制提撥
誰可以領? 在同一家公司待滿 10 年的藍領移工
雇主要做什麼?
  1. 確認誰快滿 10 年
  2. 算好未來的預算
  3. 設立退休金專戶

 

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用工型態的轉變,企業管理的實際場景也有了變化,就開始遇到原本不需要面對的問題。也就是說,在原本制度框架下不曾思考的長期移工聘用事情,陸續開始需要思考了。

 

 

為什麼家事移工不適用這次新法?

 

這次被排除在外的,是家事移工。

 

從制度上看,他們沒有被納入同樣的退休機制;但從實際工作來看,他們做的事情,本質上還是在工作。看起來像是同工不同酬,但現場的狀況又不是這麼單純。在家戶聘僱裡,很多雇主其實不是靠制度在留人,而是靠薪資、相處、信任、環境去維持一段工作關係。

 

所以對有些人來說,會不會留下來,未必是因為制度,而是這份工作整體對他來說值不值得

 

 

 

移工退休金新法,帶給企業「心態轉型」的挑戰

 

企業進用移工,本來就是為了解決當下缺工的問題,自然而然會有一些很自然的想法:人不一定會做那麼久、移工終究會回自己的國家、現在的薪資在當地已經不錯...等,多數公司其實知道意義,但沒有覺得需要思考,因為「退休金」對當下來說確實很遙遠。

 

直到條件改變了,事情才變得很真實。

 

思考面向 過去 (Before) 現在 (After)
移工退休金 多數情況不需提撥 滿 10 年需提撥
成本結構 以薪資為主 開始出現長期成本
管理思維 短期用人 需面對長期用人

 

企業最難適應的其實不是「要多付這筆錢」,而是「用人思維的改變」:

 

  • 從短期變長期: 以前移工可能被視為「短期補位」的人力,做幾年就走 。但現在制度在提醒企業:移工已經變成長期、穩定的重要戰力 。
  • 不能再假裝沒看到: 很多老闆以前覺得「移工終究會回國」,所以沒想過退休金問題 。但現在法規明確化了,企業必須把這筆「長期人力成本」納入經營規劃 。

 

在企業現場比較常看到的狀況是,不是企業不知道退休金的意義,而是平常在既有制度的框架下,根本不會去想這件事。

 

 

 

💡 由你人資長提醒

 

當企業開始面對「長期用人」,其實就不只是留才的問題,而是整個用人週期被拉長。

 

用人時間一拉長,很多原本不需要思考的事情,就會變得具體,包含一件最現實的問題:人如果離開,成本會是什麼

 

也因此,企業在這個階段,會開始碰到一些過去不曾真正理解的制度細節,其中最典型的,就是藍領移工的資遣費計算方式。

 

 

 

藍領移工的資遣費制度,不適用「新舊制選擇」

 

實務上,許多企業在處理外籍藍領移工離職時,會誤將其套用為一般本國勞工的「新制/舊制選擇」邏輯,但這是常見的判斷錯誤。

 

外籍藍領移工係依據《就業服務法》引進,其勞動條件及契約本質,並不適用94年勞退新制轉換時的選擇架構。因此,在資遣費計算上,一律回歸《勞動基準法》第17條之舊制規定辦理,並無所謂「選擇適用新制」的問題。

 

其計算方式為:

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,未滿一年部分按比例計給;未滿一個月者,以一個月計。

 

換言之,企業在處理藍領移工終止契約時,應特別留意兩個重點:

 

  1. 不適用勞退新制(6%提繳制度)作為資遣費計算基礎
  2. 資遣費一律採舊制計算邏輯,不存在制度選擇空間

 

這個差異,正是實務上最容易被忽略,卻也是最容易引發爭議與補償風險的關鍵點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這次移工退休金制度,其實在提醒 3 件事

 

以由你人資長的角度來說,對於企業的反應,我倒覺得其實不是抗拒制度,而是要去理解的是心態上的衝擊:「原來這件事情會輪到我。」

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企業第一時間不是去理解制度,而是先感受到壓力。

 

一、人力策略擬定
移工不再只是短期補位,而是可能變成長期人力。

二、成本開始累積
原本不存在的項目,開始會出現在成本結構裡。

三、這不是HR行政問題
而是用人策略問題

 

對企業來說,不用一開始就做制度,但至少先搞清楚:

 

  1. 公司是否有移工接近10年
  2. 若提撥,成本大概會增加多少
  3. 未來用人是否會走向長期配置

 

如果把制度放在一旁,回到現場,其實還有另一個很有意思的對比。

 

 

企業已經經營到一個會需要長期用人的階段

 

而企業能夠走到這一步,本身就是一種市場選擇的結果。能夠存活、能夠持續經營,代表這個企業在市場上是被接受的,才有機會把用人的時間拉長。


 

制度 VS. 現場,其實在同一條線上

 

一邊是制度開始要求企業面對「長期用人」的成本,另一邊是現場早就存在的「人怎麼留下來」。只是現在,這兩件事情開始重疊了,或許企業能有的思考方向是:制度的調整或新增不是讓事情變複雜,而是讓原本就存在的事情,被看得更清楚。


 

企業真正面對的是:
用人的時間拉長之後,很多原本不重要的事情,都會變重要。

 

當一個人開始待得久了,這份工作就不再只是短期安排,而會變成一段需要被衡量的關係。很多制度看起來是新問題,尤其像這次的移工退休金新制,剛好就是一個企業可以開始面對這件事的時間點。

 

回到現場,企業管理本質就是經營策略,人會留下來,往往不是因為制度本身,而是因為這份工作在整體條件上是可以接受的。從「人力成本」轉向「人才投資」,人留得住,才是企業真正的贏家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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