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資專欄 假別議題 2026 勞工請假規則新制上路!HR別踩雷,一圖搞懂「假別轉換」

2026 勞工請假規則新制上路!HR別踩雷,一圖搞懂「假別轉換」

假別議題 2025-12-19
2026 勞工請假規則新制上路!HR別踩雷,一圖搞懂「假別轉換」 - UniHR 由你人資

新規一公布,我就接到好多人資朋友焦慮地問:「顧問,2026 年新制上路,病假不能扣全勤,那生理假全勤到底怎麼算?法規是不是打架了?」

 

大家的困惑很正常。一邊是《性平法》規定生理假僅前 3 天不扣全勤;另一邊新制《勞工請假規則》卻說病假未滿 10 天不得有不利處分。夾在中間的人資,光想怎麼算薪資就頭痛 。

 

這表面上看起來像是『法條二選一』,但核心邏輯在於『假別身份轉換』,若企業主或企業人資沒掌握這個邏輯,就非常容易誤扣、誤算或誤判。看似矛盾的規定,其實是保護層級不同喔!這裡我將用最簡單的邏輯,帶你釐清這個最容易踩雷的環節,讓你在合規的同時,也能照顧員工感受!

 

 

生理假 ≠ 病假,全勤不能亂扣

 

「生理假全勤不是規定不能扣嗎?為什麼又有併入病假的問題?」其實,這就像一個人擁有兩種身份證一樣 。

 

根據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,女性員工每月 1 天、全年 3 天的生理假,這屬於「特殊保護」。在這 3 天的額度內,公司不得要求證明,也不得扣全勤獎金

 

但是,一旦請假超過了這 3 天,從第 4 天開始,它會自動併入病假計算。這時候,它就不再是那位受《性平法》特殊保護的「貴賓」,而是回歸到一般《勞工請假規則》中的「普通傷病假」身份。

 

這就是 2026 新制最關鍵的判斷點!因為新制保護的是「普通傷病假」。為了讓企業人資更快掌握這個「生理假請超過 3 天後會轉換身份」帶來的影響,我幫大家整理了這張 2026 新制最實用對照表,請務必存下來 :

 

生理假vs 普通傷病假 2026年怎麼扣全勤

 

 

延伸閱讀: 

超完整生理假扣薪水、可能扣全勤情境!記住口訣「3不1減半」
請病假被扣全勤=員工炸鍋!別讓全勤獎金變成員工健康殺手

 

 

與其說新制在調整生理假,不如說是在強化「普通傷病假」

 

2026 年新制的重點條文非常簡單粗暴:「一年內普通傷病假未滿 10 日者,不得為任何不利處分。」,也就是說:只要全年病假(含併入的生理假) 未滿 10 日:不得扣全勤、不得扣考績、不得視為缺勤、不得作為懲戒理由,所以我們只要以「是否超過 10 日病假」為判斷門檻即可。

 

 

這意味著,身為 HR 的你,在計算生理假全勤時的「檢查邏輯」必須更新 :

 

  • ❌ 舊思維: 「這是生理假嗎?超過 3 天了嗎?好,超過就能扣全勤。」
  • ⭕ 新思維: 「這位員工今年的『普通傷病假』累計幾天了?有超過 10 天嗎?」
    • 沒有超過: 不能扣全勤(即使這天名義上是生理假併入的)。
    • 已經超過: 超過的部分可以依照公司規定處理(納入績效評核/全勤獎金按比例扣除)。

 

所以,請記住這個關鍵結論:生理假併入病假之後,只要總量仍在 10 日內,公司就不得扣全勤。 這不是因為生理假變強了,而是因為它「寄生」的病假身份,現在受到更強的保護了。

 

 

小心慣性思維!企業最容易誤判的 3 個實戰案例

 

企業在適應新法規時,比起不懂法條,往往『慣性』才是最可怕的陷阱。過去,很多 HR 的處理 SOP 是:「生理假請超過 3 天?好,第 4 天開始扣全勤。」但在 2026 新制上路後,這個反射動作可能會讓你誤觸法網。

 

為了讓大家徹底搞懂「假別身份轉換」後的計算邏輯,我挑選了三個顧問輔導中最常被問到的經典場景。

 

實務案例一:單純生理假(第 4 天怎麼算?)

Jenny 身體狀況不錯,今年只請了 4 天生理假,完全沒有請其他病假。

 

【情境解析】員工全年只請了 4 天生理假(第 4 天併入病假)

  1. 前 3 日: 依據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,這是「生理假」,當然不能扣。
  2. 第 4 日: 雖然名義上是生理假,但法律上它已「併入病假」。
  3. 關鍵判斷: Jenny 今年的病假總數目前僅有 1 日(就是這第 4 天)。因為 1 日 < 10 日,受 2026 新制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9-1 條保護。
    ✔ 結論:這 4 天全部都不能扣全勤

 

 

實務案例二:混合型請假(生理假 + 病假 < 10 天)

Amy 今年身體較虛,斷斷續續請假。統計下來,她全年共請了 7 天生理假(前 3 天不算病假,後 4 天併入病假),另外又請了 4 天普通感冒假。

 

【情境解析】員工全年請了 8 日病假(其中 4 日為生理假併入)

  1. 我們只看一個數字:「病假總量」。
  2. Amy 的病假總量是 8 日。
  3. 關鍵判斷: 因為 8 日 < 10 日,完全落在新制的保護範圍內。
    ✔ 結論:即便她請假頻率看似很高,但只要總量未爆表,公司仍不得扣全勤

 

 

實務案例三:爆表型請假(病假總量 > 10 天)

資深員工 Lucy 今年動了個小手術,加上原本的生理假,年度統計如下:她請了 8 天生理假(前 3 天不算,後 5 天併入病假),另外加上手術休養 7 天。

 

【情境解析】員工全年病假累計 12 日(其中 5 日為生理假併入)

  • 生理假併入病假數:5 天
  • 普通病假數:7 天
  • 全年「法律上的」病假總量:12 天
  • 新邏輯:
    1. 前 10 天的病假(含併入的生理假):受新制保護,不能扣全勤。
    2. 第 11、12 天: 這裡已經超過了 10 日的保護門檻。
    3. 關鍵判斷: 超過的部分,法律不再強制保護,回歸企業內部管理規則。
      ✔ 結論:雇主可以依據公司原本的制度,針對「超過的這 2 天」進行合理的按比例扣全勤(需符合比例原則),亦可列入績效評比。

 

 

 

💡 人資長的重點筆記

 

這三個案例是許多企業主或企業人資混淆的地方,整體來說,新制下有兩層防護網:

 

  • 第一層(性平法): 保護「前 3 日」生理假。
  • 第二層(新制勞工請假規則): 接手保護「後續併入病假的部分(直到滿 10 天)」。

 

兩者沒有矛盾,只是保護範圍不同,共同建構一個「前 3 日特別保護 + 普通病假 10 日內一般保護」的架構。

 

 

 

 

HR 請筆記!必做的 3 項考勤制度調整

 

新法規上路,影響最大的是企業的「差勤制度」與「全勤獎金條件」,最怕的不是員工來吵,而是主管們仍使用舊規則、舊觀念。為了避免這種內部混亂,我建議企業 HR 務必至少完成以下三項準備工作。

 

  1. 重新修訂〈請假規則〉與〈差勤辦法〉的《全勤獎金計算標準》
    檢查公司內部的規章,確保這兩條關鍵條文都在裡面:
    • 新增條文(配合 2026 新制):
      「全勤獎金之計算,不得因勞工一年內普通傷病假未滿 10 日而減少或扣除。」
      (依據:2026 新制《勞工請假規則》第 9-1 條)
    • 保留/確認條文(配合性平法):
      「生理假(前 3 日)視為出勤,不得列入全勤扣減事由。」
      (依據: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 21 條)
       
  2. 在制度中明確定義「三種假別身份」
    很多爭議都是因為定義模糊。我強烈建議在員工手冊或新人訓練教材中,加入一張清楚的圖表或說明,明確區分這三種狀態:
    1. 生理假前 3 日: 屬於「特殊保障區」(依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 14 條)。
    2. 生理假第 4 日起(且病假總量未滿 10 日): 屬於「新制一般保障區」(併入病假,依 2026 新制)。
    3. 病假總量超過 10 日: 屬於「企業管理區」(須符合比例原則)。
       
  3. 同步修改出勤系統設定
    如果您的 HR 系統還停留在舊邏輯,很可能會自動計算錯誤。請確認系統能自動判讀:
    • ✅ 生理假(是否在前 3 日額度內?)
    • ✅ 病假累計(是否已超過 10 日門檻?)
    讓系統自動跳出警示,能大幅降低人工核算的誤判風險。

 

 

提醒!真正需要重新管理的不是生理假,而是病假

 

很多人誤會新制是在強化生理假保障,其實不是,對於中小企業 HR 來說,未來的管理重心將從「抓生理假有沒有濫用」,轉移到「關注員工整體健康與病假總量」。

 

調整制度從來不是為了增加 HR 負擔,而是讓企業的管理更一致、風險更低,也讓員工感受到更穩定、可預期的制度。

 

這代表未來:

  • 生理假不再是 HR 最頭痛的假別
  • 病假才是 HR 必須重新規劃管理制度的核心

 

2026 年請假新制上路後,制度的清楚程度,就是企業的穩定程度。提早調整制度,比事後補救更能降低勞檢風險、也能讓企業制度更一致、更具管理效率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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